根据《乐山师范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管理与全员聘用实施办法》,《乐山师范学院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办学情况,为争创省属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全面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推动学院内涵式发展,现就我院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一、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岗位设置聘任工作组,简称“聘任工作组”
组长:江滔、杨泽勇
成员:陈稼轩、孙国峰、彭瑾、唐琼、胡育、张海连、张颖
二、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
(一)岗位类别
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立以下大类:
1.专任教师岗,设为以下三类:
(1)教学型:以承担教学工作为主,兼需完成科研教研任务,在基本岗位绩效中教学绩效占比90%、科研(教研)绩效占比10%。
(2)教学科研型:具有教学和科研教研双重工作任务,在基本岗位绩效中教学绩效占比70%、科研(教研)绩效占比30%。
(3)科研型:以承担科研工作为主,兼需完成少量的教学任务,在基本岗位绩效中科研绩效占比85%、教学绩效占比15%。
可申报科研型岗位的人员包括:在省级、厅级等科研机构、科研平台工作的人员;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利用组建科研团队,在研完成重大项目研发或成果转化而设置岗位的人员;现具有较突出的科研业绩和科研潜力的教师,可由本人申请,学院聘任工作组审议推荐后经学校相关部门审议核准而特设的科研岗人员。
2.实验教师/技术岗
3.其他专任教师岗:现主要在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做三型岗位选择,直接聘为其他专任教师岗
(二)岗位等级及职数
根据学校核定的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职数,我院
1.专业技术四级岗位9个;
2.专业技术五级岗位4个;
3.专业技术六级岗位8个;
4.专业技术七级岗位7个;
5.专业技术八级岗位3个;
6.专业技术九级岗位3个;
7.专业技术十级岗位3个;
8.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1个;
9.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5个。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
(一)聘任条件和聘期职责任务
化学学院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条件和职责任务,根据学校《第四轮岗位设置管理与全员聘用实施办法》中附件2” 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任务制订指导意见”制订,十级以上的岗位科研教研成果需含排序第一的成果,且教学型教师的主要科研成果应当为教改项目、指导学生竞赛、发表教改论文、出版教材等教学相关成果为主。各类岗位在聘期内主持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获排名第一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或获排名第一获得四川省教学成果奖,聘期考核科研部分直接考核为合格。
乐山师范学院化学学院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教授四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四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按照年度和聘期届满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主讲两门及以上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担任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试讲试教、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优良。教学型岗位教学工作量是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30%; 2.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5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B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且有排序第一的教学教研成果。 3. 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年均听课16节以上。 4.组建教学团队,开展教研活动且成效显著。 5. 所在教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教研工作。 |
教 学 科 研 型 |
1.主讲两门及以上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担任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试讲试教、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2.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10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或A、B类教研科研成果3项,其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1项。 3.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年均听课8节以上。 4.所在教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工作。 5.就高享受“教学科研岗位”绩效工资的双肩挑中干、专职辅导员、承担实验主讲或辅导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管理或教辅工作任务,且需取得教学科研岗位40%的科研任务分,并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B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 |
科 研 型 |
1.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30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成果4项,或A、B类科研成果5项,其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2项。 2. 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和服务地方的工作,主动担任学术带头人,努力创建并申报省级学科团队或创新团队。 3.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科研业务指导,每年完成指导青年教师1 人。 4.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科研业务指导,每年完成指导青年教师1 人。 5. 积极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每年完成的课堂教学工作量最低64学时; |
附表:1 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期科研教研任务成果选项表
科研教研业绩A类(排名第一的项目、成果、获奖等) 论文中通讯作者可视作第一作者,但一篇论文仅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
科研教研业绩B类(主研的项目、参与的成果、获奖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国家级项目 |
1 |
国家级项目 |
2 |
省部级项目 |
1 |
省部级项目 |
2 |
市厅级项目 |
2 |
市厅级项目 |
4 |
校级及横向 |
3 |
校级及横向 |
4 |
到账项目经费 |
8 |
到账项目经费 |
5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1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2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2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2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4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2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2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2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2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3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2 |
发明专利 |
1 |
发明专利 |
2 |
实用新型或注册商标专利 |
2 |
实用新型或注册商标专利 |
3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2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3 |
外观设计 |
2 |
外观设计 |
3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2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2 |
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学科竞赛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学科竞赛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4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2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4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2 |
乐山师范学院化学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副教授五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五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五级岗位须担任副高职务满4年及以上,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任职条件 (一)直聘条件 在副高岗位上任职满4年及以上,聘期或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同时满足表1中选项中的2项的,若五级岗位数量充足,则直接进入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任副高职务满8年及以上,应满足表2所列的选项中的1项;任副高职务满6年及以上,不足8年的应满足表2所列选项中的2项;任副高职务满4及以上,不足6年的应满足表2所列的选项中的3项。 (三)破格条件 未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年限,但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其他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其基本任职年限可以适当放宽,其它条件满足直聘或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以放宽2年; (2)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以放宽1年。 因同一项目或者工作获得多项上述奖励的不重复计算放宽年限。 获得上述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系指直接获得上述奖励设立机构奖励的人员,不包括参与完成上述奖励的项目或者工作、由获得上述奖励的机构另行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各教学院原则上在不低于学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具体任职条件,报学校聘用委员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审定。 四、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 五、即将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晋级参照执行 表1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直聘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
2 |
省级研究中心的第一负责人 |
3 |
省统编教材公开出版的排名前3名的作者 |
4 |
省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5、4、3者 |
5 |
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 |
6 |
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 |
7 |
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学科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被收录的不重复计算) |
8 |
国家科技发明、科技进步、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一、二、三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 |
9 |
省部级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个人排名前5、4、3名 |
10 |
省部科技发明、科技进步、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一、二、三等奖排名前5、4、3者 |
11 |
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获得者 |
12 |
参加教学竞赛,国家级三等及以上获奖者 |
13 |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国家三等及以上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 |
表2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申报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校级学科带头人 |
2 |
校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3、2、1者 |
3 |
校级精品资源课程主持人 |
4 |
参加教学竞赛,省部级二等及以上获奖者 |
5 |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 |
6 |
自编教材公开出版排名前2名的作者 |
7 |
主持省厅级课题1项 |
8 |
主持校级课题2项 |
9 |
第一作者发表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文科4篇、理工科3篇、艺体2篇) |
10 |
第一作者的学术专著(不包括论文集和含他人的作品集)1部 |
11 |
校、市级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3、2、1者 |
12 |
荣获各行业省厅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主讲两门及以上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担任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试讲试教、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优良。教学型岗位教学工作量是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30%; 2.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45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B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且有排序第一的教学教研成果。 3. 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年均听课14节以上。 4.组建教学团队,开展教研活动且成效显著。 5. 所在教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教研工作。 |
教 学 科 研 型 |
含师德、教学、科研、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人才培养等工作的任务,可参照以下表述: 1.学院每年根据教学工作总量、绩效工资切块等情况,确定每年应完成的教学工作量; 2.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95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或A、B类教研科研成果5项,其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1项。 3.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年均听课7节以上。 4.所在教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工作。 5. 就高享受“教学科研岗位”绩效工资的双肩挑中干、专职辅导员、承担实验主讲或辅导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管理或教辅工作任务,且需取得教学科研岗位40%的科研任务分, 并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B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 |
科 研 型 |
含师德、教学、科研、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人才培养等工作的任务,可参照以下表述: 1.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27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成果4项,或A、B类科研成果7项,其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2项。 2. 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和服务地方的工作,主动担任学术带头人,努力创建并申报省级学科团队或创新团队。 3.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科研业务指导,每年完成指导青年教师1 人。 4.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科研业务指导,每年完成指导青年教师1 人。 5. 积极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每年完成的课堂教学工作量最低64学时; |
附表:2专业技术五、六、七级岗位科研教研成果选项表
科研教研业绩A类(排名第一的项目、成果、获奖等) |
科研教研业绩B类(主研的项目、参与的成果、获奖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国家级项目 |
1 |
国家级项目 |
1 |
省部级项目 |
1 |
省部级项目 |
2 |
市厅级项目 |
1 |
市厅级项目 |
3 |
校级及横向 |
2 |
校级及横向 |
3 |
到账项目经费 |
6 |
到账项目经费 |
3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1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2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2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2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3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2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2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2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2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1 |
发明专利 |
1 |
发明专利 |
2 |
实用新型或注册商标专利 |
2 |
实用新型或注册商标专利 |
2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2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2 |
外观设计 |
2 |
外观设计 |
2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学科竞赛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学科竞赛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3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2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乐山师范学院化学学院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如:副教授六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六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六级岗位须担任副高职务满2年及以上,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任职条件 (一)直聘条件 在副高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同时满足表1中选项中的1项的若六级岗位数量充足,则直接进入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任副高职务满6年及以上的应满足表2所列选项中的1项;任副高职务满4年,不足6年应满足表2所列的选项中的2项;任副高职务满2年,不足4年的应满足表2所列的选项中的3项。 (三)破格条件 未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年限,但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其他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其基本任职年限可以适当放宽,其它条件满足直聘或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以放宽2年; (2)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以放宽1年。 因同一项目或者工作获得多项上述奖励的不重复计算放宽年限。 获得上述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系指直接获得上述奖励设立机构奖励的人员,不包括参与完成上述奖励的项目或者工作、由获得上述奖励的机构另行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各教学院原则上在不低于学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具体任职条件,报学校聘用委员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审定。 四、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 五、即将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晋级参照执行 表1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直聘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
2 |
省级研究中心的第一负责人 |
3 |
省统编教材公开出版的排名前3名的作者 |
4 |
省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5、4、3者 |
5 |
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 |
6 |
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 |
7 |
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学科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被收录的不重复计算) |
8 |
国家科技发明、科技进步、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一、二、三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 |
9 |
省部级科研究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5、4、3者 |
10 |
省部科技发明、科技进步、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一、二、三等奖排名前5、4、3者 |
11 |
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获得者 |
12 |
参加教学竞赛,省部级二等及以上获奖者 |
13 |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 |
表2 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申报条件
序号 |
选 项 |
1 |
校级学科带头人 |
2 |
校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3、2、1者 |
3 |
校级精品资源课程的主持人 |
4 |
参加教学竞赛,省部级三等及以上获奖者 |
5 |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 |
6 |
自编教材公开出版排名前2名的作者 |
7 |
主持省厅级课题1项 |
8 |
主持校级课题2项 |
9 |
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发表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文科4篇、理工科3篇、艺体2篇) |
10 |
第一作者的学术专著(不包括论文集和含他人的作品集)1部 |
11 |
校、市级优秀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排名前3、2、1者 |
12 |
荣获各行业省厅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含师德、教学、科研、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人才培养等工作的任务,可参照以下表述: 1.主讲两门及以上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担任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试讲试教、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优良。教学型岗位教学工作量是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30%; 2.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4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B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且有排序第一的教学教研成果。 3. 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年均听课14节以上。 4.组建教学团队,开展教研活动且成效显著。 5. 所在教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教研工作。 |
教 学 科 研 型 |
1.主讲两门及以上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担任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试讲试教、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2.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9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或A、B类教研科研成果4项,其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1项。 3.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年均听课7节以上。 4.所在教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工作。 5. 就高享受“教学科研岗位”绩效工资的双肩挑中干、专职辅导员、承担实验主讲或辅导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管理或教辅工作任务,且需取得教学科研岗位40%的科研任务分, 并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B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 |
科 研 型 |
1.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25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成果4项,或A、B类科研成果6项,其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2项。。 2. 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和服务地方的工作,主动担任学术带头人,努力创建并申报省级学科团队或创新团队。 3.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科研业务指导,每年完成指导青年教师1 人。 4.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科研业务指导,每年完成指导青年教师1 人。 5. 积极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每年完成的课堂教学工作量最低64学时; |
乐山师范学院化学学院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如:副教授七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七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按照学校年度和聘期届满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 主讲两门及以上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担任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试讲试教、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优良。教学型岗位教学工作量是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30%; 2.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35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B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且有排序第一的教学教研成果。 3. 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年均听课12节以上。 4.组建教学团队,开展教研活动且成效显著。 5. 所在教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教研工作。 |
教 学 科 研 型 |
1.主讲两门及以上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担任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试讲试教、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2.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8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或A、B类教研科研成果3项,其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1项。 3.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年均听课6节以上。 4.所在教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工作。 5. 就高享受“教学科研岗位”绩效工资的双肩挑中干、专职辅导员、承担实验主讲或辅导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管理或教辅工作任务,且需取得教学科研岗位40%的科研任务分, 并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B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 |
科 研 型 |
1.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23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成果4项,或A、B类科研成果5项,其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2项。 2. 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和服务地方的工作,主动担任学术带头人,努力创建并申报省级学科团队或创新团队。 3.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科研业务指导,每年完成指导青年教师1 人。 4.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科研业务指导,每年完成指导青年教师1 人。 5. 积极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每年完成的课堂教学工作量最低64学时; |
乐山师范学院化学学院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讲师八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八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任职满4年,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2、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主讲两门及以上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担任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试讲试教、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优良。教学型岗位教学工作量是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30%; 2.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3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B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且有排序第一的教学教研成果。 3. 年均听课12节以上。 4. 所在教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教研工作。 |
教 学 科 研 型 |
1.主讲两门及以上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担任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试讲试教、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2.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7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或A、B类教研科研成果5项,其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1项。 3. 所在教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工作。 4. 就高享受“教学科研岗位”绩效工资的双肩挑中干、专职辅导员、承担实验主讲或辅导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管理或教辅工作任务,且需取得教学科研岗位40%的科研任务分, 并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B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 |
科 研 型 |
1.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20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成果4项,或A、B类科研成果7项,其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2项。 2. 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和服务地方的工作,主动担任学术骨干,努力创建、参与申报省级学科团队或创新团队。 3. 积极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每年完成的课堂教学工作量最低64学时; |
附表:3 专业技术八、九、十级岗位科研教研成果选项表
科研教研业绩A类(排名第一的项目、成果、获奖等) |
科研教研业绩B类(主研的项目、参与的成果、获奖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类别 |
数量(项、篇、部等) |
国家级项目 |
1 |
国家级项目 |
1 |
省部级项目 |
1 |
省部级项目 |
1 |
市厅级项目 |
1 |
市厅级项目 |
2 |
校级及横向 |
1 |
校级及横向 |
2 |
到账项目经费 |
3 |
到账项目经费 |
2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1 |
B类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
1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1 |
C类核心期刊论文 |
2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2 |
一般公开期刊论文 |
2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省部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市厅级采纳或批示 |
2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1 |
调研报告被区县级采纳或批示 |
1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国家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省部级科研教研获奖三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1 |
市厅级科研教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
1 |
发明专利 |
1 |
发明专利 |
1 |
实用新型或注册商标专利 |
1 |
实用新型或注册商标专利 |
1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1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1 |
外观设计 |
1 |
外观设计 |
1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新品种、产品授权、科技成果转化与转让 |
1 |
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学科竞赛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学科竞赛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
1 |
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学科竞赛获市厅级三等奖及以上 |
2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获批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学科平台、教学团队、学科团队、教书育人名师等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省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市级重要成果专报 |
1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其他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及获奖 |
1 |
乐山师范学院化学学院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如:讲师九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九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任职满2年,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2、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参照执行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主讲两门及以上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担任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试讲试教、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优良。教学型岗位教学工作量是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30%; 2.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25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B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且有排序第一的教学教研成果。 3. 年均听课12节以上。 4. 所在教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教研工作。 |
教 学 科 研 型 |
1.主讲两门及以上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担任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试讲试教、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2.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6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或A、B类教研科研成果4项,其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1项。 3. 所在教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工作。 4. 就高享受“教学科研岗位”绩效工资的双肩挑中干、专职辅导员、承担实验主讲或辅导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管理或教辅工作任务,且需取得教学科研岗位40%的科研任务分,并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B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 |
科 研 型 |
1.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18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成果4项,或A、B类科研成果6项,其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2项。 2. 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和服务地方的工作,主动担任学术带头人,努力创建并申报省级学科团队或创新团队。 3. 积极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每年完成的课堂教学工作量最低64学时; |
乐山师范学院化学学院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如:讲师十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十级 |
聘岗 申报 条件 |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按照年度和聘期届满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
聘 期 岗 位 职 责 与 任 务 |
教学型 |
1. 主讲两门及以上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担任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试讲试教、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优良。教学型岗位教学工作量是教学科研型岗位的130%;; 2.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2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B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且有排序第一的教学教研成果。 3. 年均听课10节以上,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且成效显著。 4. 所在教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教研工作。 |
教 学 科 研 型 |
1.主讲两门及以上本专业的主干课程(担任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师除外,下同),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试讲试教、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完成所在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2.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5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或A、B类教研科研成果3项,其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1项。 3. 年均听课10节以上,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4.所在教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工作。 5. 就高享受“教学科研岗位”绩效工资的双肩挑中干、专职辅导员、承担实验主讲或辅导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管理或教辅工作任务,且需取得教学科研岗位40%的科研任务分,并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1项,或B类科研教研成果2项。。 |
科 研 型 |
1. 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聘期内年均完成科研分150分,且取得附表中A类科研成果4项,或A、B类科研成果5项,其中A类科研教研成果不少于2项。 2. 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和服务地方的工作,主动担任学术骨干,努力创建、参与申报省级学科团队或创新团队。 3. 积极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科研课题和学科竞赛等;每年完成的课堂教学工作量最低64学时; |
乐山师范学院化学学院专业技术十一级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初级一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专业技术十一级 |
任职条件 |
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任职满2年,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 |
基本岗位职责及任务 |
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主讲一门本专业课程,或完成一门实验课程准备。 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完成其他教书育人工作,积极参加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积极参加学习培训,聘期内校内自主学习或校外培训年均50学时以上(其中年均听课10课时以上)。 专业技术十一级职员应完成其应聘岗位的工作任务。 |
乐山师范学院化学学院专业技术十二级级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
初级二级岗位 |
岗位等级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任职条件 |
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聘任,全职在校工作,工作量饱满,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按照年度和聘期届满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
基本岗位职责及任务 |
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主讲一门本专业课程,或完成一门实验课程准备。 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完成其他教书育人工作,积极参加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积极参加学习培训,聘期内校内自主学习或校外培训年均50学时以上(其中年均听课10课时以上)。 专业技术十二级职员应完成其应聘岗位的工作任务。 |
(二)聘任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各级各类岗位指标数(含续聘和晋级竞聘数)及职责任务、申报条件等事项。
2.个人申请。12 月18日前,请按续聘或晋级竞聘选择下载填写个人岗位申请表。
3.资格审查及业绩公示。12 月20日前,学院聘任工作组对参聘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将晋级竞聘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其中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由我院聘任工作小组审核后报学校备案,由我院进行公示;对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和申请低职高聘的应聘人员资格由我院聘任工作小组初审合格后,报学校聘用委员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进行复审,由学校进行资格公示。
4.竞聘评审。12 月25日前,学院聘任工作组按学校核定的岗位数进行评审,对在本次聘任中申请专业技术等级晋升晋级的人员,必要时将组织述职答辩等,对需学术评议的提交我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后再有聘任工作组评审,确定续聘、晋聘、降聘或解聘人员的名单,并提交学校审定。
5.聘任结果公示:学院对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初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四、聘任合同及考核
按学校《第四轮岗位设置管理与全员聘用实施办法》和年度及聘期考核的规定执行。
五、附则
(一)人事代理人员申请相应岗位,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纳入统一管理,与在编在岗人员岗位聘用工作同时进行。
(二)本细则经2019年12月18日我院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从我校教职工第四轮聘任起实施。
(三)本细则由我院负责解释。
化学学院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