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对口支援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协议》和《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与管理办法》(乐师院教[2017]73号)等文件精神,经与武汉大学友好协商,今年我校将继续选拔优秀本科生赴武汉大学交流学习,实行两校联合培养。为确保联合培养学生的质量,推选出课程成绩优异、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参加联合培养项目,乐山师范学院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特制定本选拔方案,坚持“择优”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一、学院选拔工作小组
组长:胡育
组员:胡涛、马旭光、朱婷婷
二、选拔指标及范围
1、选拔范围及名额
本科专业,2021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环境工程专业,1名。化学师范专业、制药工程专业和材料与工程专业因与武大联合培养专业不一致,不参与选拔。
2、选拔的基本条件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综合能力较强。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外语水平较高,且无不及格课程、没有考试舞弊等违纪记录。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
3、选拔工作程序
(1)学生在征得家长的同意后,向所在学院申请,提交书面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根据上述选拔基本条件审核申请人资格,确定候选名单并公示。
(2)教学院组织选拔考核,主要依据为第一学年专业成绩总分排名和英语成绩,并综合高考专业志愿、高考总分和平时表现(学习能力、心理素质)等因素确定拟派人员名单。
(3)学院将确定的拟派人选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并报教学部审核公示。
(4)教学部将拟联合培养学生名单报学校审定后,报送武汉大学教务部备案。
乐山师范学院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