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乐师院〔2020〕63号)、《乐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评价考核办法(试行)》(乐师院委〔2017〕73号)和《乐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乐师院委〔2018〕3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各教研室及辅系列分别投票推举,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以下同志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现将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28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口头(或书面)向学院办公室王主任反映。
2021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宋连香、韩耀霞、卫诗倩、陈俏
化学与资源环境学院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