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校园之星评选办法》(乐师院学【2024】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关于开展第六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资格审查、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等程序,现将2024年度“校园之星”拟获得者公示如下:
学习之星:吴思静、彭丽嫒
实践之星:伍仕权
科技之星:彭正伟、李思涵
技能之星:张雪、周玉
自强之星:钟晓芬、范守年
服务之星:孙文君、谢金玉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12月20日,请全院师生予以监督,若有异议,请如实向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101、103)反映。
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