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乐师院学〔2025〕25号)等相关文件和《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专业)民主评议,年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小组审核,拟认定2025级环境工程专业2班王淮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2025级化学专业2班彭利川为家庭经济困难,2024级化学专业2班干好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现将本次动态调整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欢迎各位师生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口头(或书面)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4月07日——2026年4月9日
受理人:
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办公室:0833-2270785(转805)
武老师(22级辅导员)联系QQ:316401293
闫老师(23级辅导员)联系QQ:2683863273
冉老师(24级辅导员)联系QQ:914357426
胡老师(25级辅导员)联系QQ:930989841
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833-2277067
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