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018、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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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师范学院材料与化工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09 11:41    作者:    审核:黄兰香    浏览量:


乐山师范学院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材料与化工)

(专业领域代码:0856 )

一、培养目标

聚焦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服务四川“中国绿色硅谷”建设需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环境适应能力,树立负责任的工程理念,能够正确处理工程与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3.掌握材料与化工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规范,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必要的实验、检测、分析或计算的方法和技术。

4.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材料、化工相关行业,特别是晶硅光伏新能源领域的工程实际问题,具有承担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实施、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善于运用创造性思维、系统性思维开展创新试验、创新开发和创新研究。

5.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领域的国内外科技资料;能够以专业的视野与业界、公众开展有效的沟通交流;能够在团队中发挥积极作用,能高效地组织工程项目实施和科技项目研发;具有通过终身学习拓展知识和提升自我的能力。

二、招生对象

主要为理工类相关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或达到同等学历人员。

三、研究方向设置

材料与化工专业硕士领域包括化学工程、材料工程、资源与能源的高效清洁利用。

(一)化学工程

面向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化工过程需求,重点开展化工过程绿色化、微化工过程强化、化工分离技术、催化反应工程、化工系统模拟与优化研究,开发高效低碳的化工工艺,提升化工反应与分离系统能效,支撑产品规模化制备。

(二)材料工程

面向新能源存储、转化与应用的材料需求,重点开展下一代高性能、低成本、高安全电池材料设计,稀土功能材料的高值化开发与器件集成,以及先进碳基材料与微纳米功能材料的结构调控与应用研究。

(三)资源与能源的高效清洁利用

围绕低碳发展与污染治理需求,重点研究固废安全转化与高值资源化、新污染物检测溯源与绿色削减、高级氧化技术、功能微生物菌剂、循环农业与多源污染协同控制技术,构建能源清洁生产与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四、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方式。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实施以校内导师为主,校外导师参与课程教学、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指导等全过程的双导师制。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延长学习年限,需硕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研究生院批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素质选修课和专业实践。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6学分,课程学习16学时计作1学分。

公共必修课4门,6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工程伦理1学分、外语2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专业必修课分为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基础课程4门,8学分:工程数学2学分、材料与化工现代研究方法2学分、高等物理化学原理与应用2学分、材料与化工安全工程2学分;每个方向设置2门专业核心课程,4学分)。根据专业方向至少选修专业选修课程3门(≥6学分)。至少选修2门素质选修课程(≥2学分)。

专业实践8学分(其中,参加学术交流活动2学分)。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其补修课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确定。补修课只记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课程设置框架表

序号

课程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时/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

方式

备注

1

公共必修课

16GBS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2/2

1

考试


2

06GBS001

工程伦理

16/1

1

考试


3

03GBS001

外语

32/2

1

考试


4

16GBS004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1

2

考试


5

专业必修课

0610S201

工程数学

32/2

1

考试


6

0610S202

材料与化工现代研究方法

32/2

1

考试


7

0610S203

高等物理化学原理与应用

32/2

1

考试


8

0610S204

材料与化工安全工程

32/2

1

考试


9

专业必修课

(化学工程)

0610S205

高等反应工程

32/2

2

考试


10

0610S206

高等分离工程

32/2

2

考试


11

专业必修课

(材料工程)

0610S207

材料结构与性能

32/2

2

考试


12

0610S208

材料合成与制备技术

32/2

2

考试


13

专业必修课

(资源与能源的高效清洁利用)

0610S209

污染控制化学及工程

32/2

2

考试


14

0610S210

工业生态原理与工程

32/2

2

考试


15

专业选修课

(化学工程)

0610S301

材料与化工传输原理

32/2

2

考查

根据专业方向至少选修专业选修课程3门(≥6学分)

16

0610S302

高等化工热力学

32/2

2

考查

17

0610S303

绿色化工与可持续发展

32/2

2

考查

18

0610S304

多晶硅生产工艺技术

32/2

2

考查

19

0610S305

化工管理标准与化工安全

32/2

2

考查

20

0610S306

化工计算软件及应用

32/2

2

考查

21

0610S307

工业催化及应用

32/2

2

考查

22

专业选修课

(材料工程)

0610S308

纳米技术与纳米材料

32/2

2

考查

23

0610S309

新能源材料与技术

32/2

2

考查

24

0610S328

新能源产业概况与创新方向

32/2

2

考查

25

0610S329

新能源行业质量管理

32/2

2

考查

26

0610S310

高等电化学

32/2

2

考查

27

0610S311

材料计算与模拟

32/2

2

考查

28

0610S330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32/2

2

考查

29

0610S312

单晶硅制备技术

32/2

2

考查

30

0610S313

太阳能电池原理与应用

32/2

2

考查

31

0610S314

光伏材料的加工与检测技术

32/2

2

考查

32

0610S315

光伏组件设计及应用

32/2

2

考查

33

专业选修课

(资源与能源的高效清洁利用)

0610S316

环境反应工程

32/2

2

考查

34

0610S317

环境生物工程

32/2

2

考查

35

0610S318

固体废弃物高质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32/2

2

考查

36

0610S319

能源与环境

32/2

2

考查

37

0610S320

工业清洁生产原理与方法

32/2

2

考查

38

0610S321

环境催化技术

32/2

2

考查

39

0610S322

环境毒理与健康风险

32/2

2

考查

40

素质选修课

0610S323

论文写作与学术道德规范

16/1

2

考查

至少选修2门素质选修课程(≥2学分)

41

0610S324

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

16/1

2

考查

42

0610S325

高级信息检索

16/1

2

考查

43

0610S326

知识产权基础

16/1

2

考查

44

0610S327

工程管理学

16/1

2

考查

45

实践环节

0610S401

专业实践

8学分

3-4

考查


六、培养环节与要求

1.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

实践内容在第1学年内确定,第2年开始实施。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计划,采用调查分析、实践模拟、项目或方案策划等多样化实践训练方式,在专业实践基地开展专业实践。实践过程中,填写实践手册,实践结束后,须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结合实践进行论文研究工作,由学院与实践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组成专业实践指导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凡审查合格及以上者,计6学分;缺少专业实践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请答辩。

学院每年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做技术讲座,或派遣研究生参加行业大会等活动。研究生需参加6次以上活动,并在活动中主讲报告1次以上,撰写体会,报学院备案后获2学分。

2.开题报告

论文开题安排在第3学期。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在广泛查阅文献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论文选题。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研究与开发,工程设计与实施,工程技术应用研究,也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同时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培养学院组织3-5名学科专家开展(至少有一位行业专家),重点考核开题报告的学术水平、应用价值和格式规范等。若未通过第一次开题,须于1个月后,经修改完善,导师同意方可申请第二次开题。在学期间最多2次开题。2次开题报告不过者,终止审请流程,推达申请授位:或终止研究生学业,作退学处理。

3.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安排在第5学期。由至少3名研究生导师(可含学生本人导师)组成专家组,听取研究生个人汇报,重点考察其自学位论文开题以来在相关研究、论文撰写方面的进展情况,帮助研究生发现学位论文中的问题,并就其学位论文的后续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中期考核应由专人负责记录,并提交《乐山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给研究生处备案。中期考核的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具体要求按照《乐山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暂行)》的规定执行。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由考核小组提议,本人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可以填写《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重新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在3个月后申请参加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终止申请流程,推迟申请授位;或作退学处理。

七、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撰写采用校内导师负责、校内导师和校外行业导师共同指导的方式,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形式可为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报告或方案设计报告等。学位论文应有一定的技术深度,相关成果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文献综述应对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正文部分应综合应用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所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等,并能在某些方面提出独立见解。

学位论文撰写完毕,且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可申请答辩。学校严格落实学位论文评审制度,论文须有2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学位论文通过评审,方可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须由3-5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2.学位授予

对修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学分,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通过论文答辩,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者,经院校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同时颁发材料与化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其他

本培养方案自2025级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由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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