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乐师院学〔2025〕27号)、《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励办法(修订)》(乐师院学〔2025〕28号)文件相关规定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乐珈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组织民主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拟推选2022级环境工程专业周海鑫、2023级环境工程专业朱佳欣、2023级化学专业蒋琴韵为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2025年度“乐珈奖学金”建议获奖人。其中,建议周海鑫奖励金额为4000元/年,建议朱佳欣、蒋琴韵奖励金额为6000元/年。
欢迎各位师生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实名形式,口头(或书面)向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19日
受理人:胡老师(22级辅导员) 联系QQ:8912105
闫老师(23级辅导员) 联系QQ:2683863273
冉老师(24级辅导员) 联系QQ:914357426
胡老师(25级辅导员) 联系QQ:930989841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833-2277067
特此公示,接受全院监督。
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