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承诺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统一悬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在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二、严格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参加消防教育培训计划的各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人人具备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四个能力”建设要求。
四、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在本单位实验室做到:提示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所在场所内灭火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的化学试剂药品出实验室。
六、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的内容及频次,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
七、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八、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对消防进行系统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
九、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争取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