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校《关于做好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5-2026-1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此次转专业仅面向本科一年级学生(公费师范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陈稼轩
副组长:孙国峰、胡涛、黄兰香、陈茂霞
成员:胡马玲、徐要辉、唐琼、温志国、卢文雅
秘书:何昭霞(15283321341)
二、转出和转入要求
(一)转出基本条件
符合文件《乐山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的转出条件。
(二)转入要求
1.转入计划
学院 |
专业名称 |
现有学生数 |
层次 |
学制 |
是否师范 |
拟接收学生数(不超过) |
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 |
化学 |
143 |
本科 |
4 |
是 |
20 |
制药工程 |
48 |
本科 |
4 |
否 |
7 |
环境工程 |
90 |
本科 |
4 |
否 |
2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92 |
本科 |
4 |
否 |
18 |
注:拟接收人数为上限控制数,实际接收应不超过此人数
2.转入基本条件
(1)原则上考试科目应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当年高考录取规定的考试科目要求。
(2)身心健康,对本学院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3.考核方式及内容
(1)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综合面试。
(2)具体考察内容包括:高考成绩(占40%)、学习目标和动力(占30%)、语言表达综合能力(占30%)。
三、转专业详细日程安排
(一)转出工作安排
(1)11月12日前,学院根据现有的教学资源、组班情况等提出各专业转入的计划数,报教学部备案。
(2)11月24日前,学生自愿申请下载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交学院辅导员胡马玲处。
(3)11月28日前,学院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审核转出学生申请,确定拟同意转出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同意转出名单,并将“转专业申请汇总表(不同意转出的学生需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转专业申请表”等一并交教学部。
(二)转入工作安排
(1)12月10日前,学院组织审阅学生申请材料,结合专业培养目标、现有教学资源等,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组织考核并确定转入专业第一志愿拟同意接收学生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同意接收名单,并将初审材料报教学部。
(2)12月22日前,学院按照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申请人数及剩余计划数组织考核,确定转入专业第二志愿拟同意接收学生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同意接收名单,并将初审材料报教学部。
(3)教学部汇总符合转出转入基本条件且通过学院考核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初审后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教学部网站对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纪律要求
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转专业工作,在学生中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集体决策原则,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在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转专业过程中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实名举报。
监督电话:13628193655
新能源材料与化学学院
2025年11月17日